国家体总健身气功功法评审工作开始启动
为了组织实施好《健身气功管理办法》和《健身气功师技术等级评审办法(试行)》,国家体育总局正式成立了健身气功功法评审委员会,下设两个组织:一是功法审定领导小组,组长为国家人体科学工作组办公室主任李杰,共有组员10名;二是专家评审委员会,主任为冯理达教授,成员共11名。专家委员会已经开展工作,他们一致表示要本着对国家、对民族、对人类负责的态度,认真弘扬中华传统优秀文化,做好这项史元前例的气功基础工作。首批评审了河北省、北京市推荐的几个健身功法,即将评审天津市推荐的健身功法。
健身功法评审的范围是,已经在社会公开传授的健身气功功法。要求审定的功法必须按规定由功法创编人或指定委托的代表,向其户籍所在地体育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应资料,经当地体育行政部门或由本级政府授权机构按要求初审合格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行政部门审核上报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由有关专家、管理工作者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评审。一般程序是,在评审人员事前阅读材料和具体抽查核实的基础上举行正式评审,先由功法创编人或代表向专家委员会当面综合陈述,当面答疑,尔后讨论,最后投票表决。审定合格后颁发证书并适时向社会公布。
申报材料要求
1、功法申报人和功法社团组织及实体情况;
2、功法源流(附有关证明及原始资料).原理、内容、特点以及开展情况;
3、有关功理、功法的著述及声像资料;
4、反映功法健身效果的证明材料(至少30个以上的案例材料及有关科研数据)。
包括上述内容的综合性文字材料限5000字以内。
审定标准
1、属于健身气功范畴;
2、内容健康,符合四项基本原则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3、功法源流清晰;
4、功理系统成熟;
5、经群体个体实践和有关科研单位检测证明确实有健身价值和良好社会效益。
上述评审工作将遵循积极而稳妥的方针,在全国范围内陆续展开,按先上后下、先点后片,先片后面的顺序分期分批进行。这是加强健身气功管理的具体举措,必将得到广大功法组织的积极响应。在抓好功法评审的同时,还将尽快理顺气功社团组织,抓贤健身气功师的培训、考核和评审,整个健身气功管理工作将有组织有步骤有计划地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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